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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︰施威全

在非洲已經有兩千兩百萬人死於愛滋病的流行,相當於台灣全國總人口數的生命浩劫,卻一直很難撼動西方政府和藥廠對智慧財產權的堅持。現在情勢開始有點鬆動,不是因為政客和西方藥廠大發慈悲要救苦救難了,而是三個美國人死於炭疽熱,治療用藥『賽普樂』在北美的供不應求嚇壞了美國各界,連眾議院領袖們都開始呼籲,抨擊藥廠罔顧生命抓緊專利利益。這是恐怖份子對世界的諸多貢獻之一:生化攻擊,三個美國人死的無辜,他們三條命卻非常非常有價值。



開藥廠和學醫一樣,宗旨不在治病,而在生產他們認為市場會買的藥品,並標上合於市場利潤的價格。理論上,專利概念的出現在保障利潤、同時促進研發;實際上,所謂生物科技的研發就是市場利基的尋找與開拓。這個邏輯,在政府鼓吹生科產業的台灣,特別明顯,遑論西方諸國。炭疽病攻擊美國後,特別是眾院被迫封鎖,政客們開始警覺,所謂窮人的武器未必輸於富國的高科技軍火,上帝還算公平,面對戰爭,窮人並非只是一味挨打。要抵抗炭疽熱,現今美國政府急需要十二億劑的存量,而生產並掌有『賽普樂』的拜耳公司則一個禮拜可以製造一千五百萬,至少需要一整年的加工生產。加拿大的情況也類似,情急之下,加拿大政府要本土公司大量製造藥效一樣的仿冒品。不甘心被侵權的拜耳開始威脅要訴訟。妥協的結果是,加拿大的公司的仿冒品只作備份用,當拜耳無法在危急的情形下提供必須的藥劑時,加拿大才會用仿冒品。北美國家的情形算是好的,因為他們搶的到藥,也買的起。那些買不起或搶不到藥的地方呢?只能怪自己不是美國人。這就是過去十年發生在非洲和亞洲的情形。為了有藥,買的起藥,泰國早就在採用治愛滋病的仿冒品,結果美國政府威脅要貿易制裁;南非則從印度進口價格只有原廠百分之三點五的仿冒藥,引來三十九個國際藥廠的聯合訴訟。千萬人在亞非的死亡當然比不上三個美國人的生命,炭疽熱攻擊後,眾議院才開始有聲音:當緊急情況時,就應該擺脫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規定。

智慧權概念本來就不是不該違反的道德戒律,違反智慧財產權規定,有時反而才符合社會正義。美國政府在強迫台灣、中國、韓國等接受美方的相關規定時,自己也常關起門來不守『規矩』,在電腦產業上,美國政府就特許一百七十八個執照,可以不受智慧財產權的束縛。這種特別待遇,第三世界國家當然沒份。可惜的是,過去十幾年來的中美談判過程裡,台灣方面總把美國的口頭恐嚇當成金科玉律,好像盜版就是侵犯了道德戒條。這一方面與台灣政治經濟依賴美國有關,但也與談判人才有關,使得台灣在著作權法,電影事業方面的待遇總比南韓和香港差。長久以來協助政府參與談判的學者們也該被點名批判,這包括了今天在新政府高位的蔡英文、陳博志等:要不就是錯把經濟政治關係化約為法律關係,要不就是不去分析拆解美國的要求,只會一轉頭,拿著恐嚇立法院。我們在著作權法實務專家翁自得先生的經驗、著作都可以看到這些痕跡。可嘆的不止於此,日前,新聞局在國片輔導立場上,還不是拿著WTO裡的不存在規定在自我恐嚇?前陣子著作財產權修法,民進黨林重謨委員還提案要把個人的任何複製行為都當成侵權?他們如此迫不及待地出賣台灣,不是對政策不熟悉,而是太習慣於照(美國的)單全收了。

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權的爭議,在將於杜哈舉行的WTO部長級會議裡勢將成為最重要議題,這有可能是台灣正式參與的第一個國際性大議題。台灣政府會如何表現呢?把參與WTO當成向國內宣傳的場景?還是真正的作點經濟外交?加入國際組織本來就只是手段,而不是目的,舊政府在兩岸問題或WTO上,為了政治因素而犧牲生活福祉,犧牲之後,還在政治上節節派退,這到底是高層被欺瞞?還是長期參與談判事務的人沒視野?新政府可以藉機檢查一下。



資料來源:http://intermargins.net/Headline/2001%20July-Dec/anthrax/04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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